【轉知教育部來函】建議大專校院將勞動教育相關議題及法令納入護理教育課程。
主旨:【轉知教育部來函】建議大專校院將勞動教育相關議題及法令納入護理教育課程。
說明:
一、有關立法院112年9月18日「缺工海嘯護理職場人才荒改善護理困境公聽會」決議辦理。
二、依據專科學校法第34條及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大專校院得依其發展特色規劃課程,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為讓學生就業後能瞭解自身權益,請貴校評估將勞動教育相關議題及法令納入護理教育課程,有關課程規劃本部原則尊重各校課程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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