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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加碼補助學生出國進修交流,開始申請囉!

114學年度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加碼補助學生出國進修交流補助說明

  • 補助宗旨與對象:本計畫為落實「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補助本校日間制本國籍學生(含大學部、碩博士生)赴海外進修交流。
  • 活動執行期間:需於115年12月31日實際發生並完成經費核銷。
  • 申請方式:填具經費申請表並檢附佐證資料,送交教務處教學資源組(復通樓2樓)。
  • 申請期間:114學年度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加碼補助學生出國進修交流
  1. 第一批次: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2. 第二批次:115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視第一批剩餘經費辦理)。
  3. 第三批次:1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視剩餘經費辦理)。

*如活動註冊截止日早於上述日期,請檢附證明文件,另案處理。

  • 經費補助:亞太地區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40,000元,歐美及其他地區(含紐西蘭、澳洲及土耳其)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60,000元,視申請件數調整補助金額。
  • 補助優先順序:
  1. 校內EMI課程參與度:優先補助曾修習本校EMI課程(全英語授課課程),並取得學分證明者。【請檢附成績單並用螢光筆標出EMI課程】
  2. 機構排名:依世界大學排名(QS/泰晤士高等教育/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先後順序補助。
  3. 英語成績:優先補助英語檢定成績較高者,參考CEFR等級並檢附在校期間英語檢定證明。
  4. 名額限制:同一海外進修交流(海外研習或交換)至多補助3人,出席國際會議(含交流活動)每篇論文補助1人。【海外研習或交換需檢具邀請函,出席國際會議需檢具接受函】
  • 注意事項:
  1. 本經費由「114學年度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支應,若已獲得其他補助不得再申請本計畫。
  2. 獲補助者需於返國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附件三或四)及證明文件(如研習證書、照片、論文摘要)。
  3. 其他相關事項,請詳閱「國立勤益科技大學補助大專生出國進修交流促進雙語化學習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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