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教學宣導事項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師教學宣導事項
為使新學期教學事務順利進行並配合政府無紙化及節能減碳政策,敬請老師詳閱以下事項:
一、資訊查詢
有關教師授課相關之重要資訊,請至本校網站(www.ncut.edu.tw)→ 校務行政網路系統-教師篇,於公告內容中查詢閱覽。
二、課程大綱上傳
依據本校教學授課準則第三點規定,為幫助學生了解課程規劃與要求,請教師務必於學生選課前,完成授課科目之課程大綱(含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評分方式、參考書目等)上傳,以利學生選課參考。
三、學術倫理與智慧財產權宣導
- 教師在學校授課或製作教學教材時,除有符合著作權法之合理使用情形外,皆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方屬合法利用著作。
- 遵守學術倫理與誠信教育是每一位老師的責任與義務。台灣學術倫理講義摘錄重點資料請參考附件,並請教師於每門必修課程的第一堂課向學生宣導學術倫理之相關規範與誠信教育。
四、教師授課與課程資源
- 教師應考量學生程度差異,調整教育目標,適時依照學生學習狀況精進教學方法與技巧;因材施教以兼顧教學品質,確保學生學習成效。
- 教師可以運用數位學習平台上傳教學內容,並可以透過平台與學生交流課程相關訊息。
- 教師如因事請假或公差,須依本校教師請假代課補課規定辦理請假與實施補課。教師若因故須改變授課方式如:改變地點、時間、授課方式、邀請專題演講、校外教學或參訪等,須於事前一週填妥「授課補課(異動)申請表」送課務組備查。若課程安排校外教學或參訪活動,須依本校「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要點」,於進行校外教學前兩週辦理申請程序。
五、成績評量與教學反應意見調查
- 本校教學反應意見調查實施分為期中教學意見調查:於第 6-7 週實施,以質化意見方式調查,可開放給授課班級學生表達對課程的建議,並適時調整教學方式,以掌握學生的課程學習成效;期末教學意見調查:於第 14-17 週實施,以量化方式調查,評分結果將分送各開課單位作為改進教學參考。
- 教師若沒有在期中、期末考週舉行考試或已經提前進行考試,考試當週仍須正常上課。期中、期末考試卷需由任課教師自行保存一年。
- 配合國家推動與維護正體字政策,中文部分應使用正體中文字作為試卷出題語言,以維護學生學習及公平評量的權益。
- 本校推動成績預警制度,除實驗課程外,教師須於期中考後提送成績。
- 學生期中/期末考試請假,除於學生請假系統請假外,仍需另行填寫考試請假單並備妥相關證明送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請假手續。
教務處課務組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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