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116學年度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增設-校內第三次通知與網站公告》
📣 有關116學年度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增設-校內第三次通知與網站公告》
教育部技專校院116學年度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增設、調整作業線上填報教育訓練會議手冊已可下載,請各系務必查閱附件內容,提前準備。
📘 教育訓練會議手冊下載資訊
- 會議名稱:116學年度技專校院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增設、調整作業 線上填報教育訓練會議
- 下載位置:技專校院增調所系科班作業系統網站
- 內容重點:
- 增設、調整、停招作業流程說明
- 線上填報系統操作指引
- 表單填寫注意事項
- 歷年常見問題彙整
⚠️ 注意事項
- 部分調整與停招表單內容有異動,請各系務必查閱最新版本附件,避免使用舊版表單。
- 正式申辦表單預計將於11月下旬依教育部函文公告,請密切留意網站更新。
📌 停招申請案新增重點(116學年度)
- 附表3新增項目:
- 新增要求檢附「教師安置輔導相關規劃與說明」作為佐證資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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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是否有辦理相關專班及停招後續處理措施(若無,請註明「無」)
- 校內程序要求:
- 須完成師生溝通、取得共識並經校務會議通過
📣 改名、整併、停招申請案注意事項
- 師生溝通與宣導:
- 溝通會議須與校務會議間隔至少一個月(依總量標準法規)
- 會前須明確告知會議目的與內容
- 未出席師生處理方式須於表件或附註中說明
- 佐證資料須包含申請學年度、日期、標題等,並確保一致性
- 所有佐證資料須提供給彙整單位以利系統上傳
- 若曾辦理相關專班(如產學攜手),須事先確認後續處理方式
- 表6新增項目:第六大項:專任教師產學合作成果與學術表現
📌 新設學制申請提醒
- 博士班:
- 教育部公告時程通常為12月底
- 請依去年表單進行初步作業,並提送至校發會與校務會議審議
- 學士班、碩士班、停招、改名、整併:
- 教育部公告時程通常為11月下旬
- 請依去年表單進行初步作業,並提送至校發會與校務會議審議
📌各系配合繳件及提案期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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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 |
會議 |
配合事項 |
備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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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自行辦理 |
系務會議 |
各教學單位提案請先經過系務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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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會議前一個月辦理完成 |
公聽會 |
公聽會或座談位等相關佈達形式,必須於校務會議前一個月完成,也就是公聽會須於11/24前辦理完成。 |
如果申請的是【停招、整併、調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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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1月21日 |
各教學單位提送調查單 |
116學年度第一階段「增調系所科班作業申請表」調查 |
11/21下班前核章送回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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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1月27日 |
各教學單位 提交提案資料 |
各教學單位須提供下列資料供本組簽核提案校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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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2月10日 |
校發會(會議1) |
會議當天請各系主任或委派代理人列席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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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2月22日 |
提交填報表件及計劃書(完整版) |
本組將依據各提案單位資料進行系統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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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2月24日 |
校務會議(會議2) |
會議當天請各系主任或委派代理人列席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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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2月26日 |
系統申請表用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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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該年度12月31日前需函復及寄送指定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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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重要提醒
- 新設/增設申請:請先規劃師資配置與招生名額來源
- 停招/整併作業:須於11/24前完成師生公聽會並形成共識
- 教育部公告為準:如有時程或表單格式修正,請依教育部最新公告辦理
- 校內審議流程:註冊組彙整後簽請校長核准,提送校發會與校務會議審議
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公告為主!
相關期程委請各教學單位務必留意

